朴素珍站在伦敦大桥上,眺望着远处的风景,夕阳的橘红色光线打在她黑色的秀发上。她转头有点羞涩脸红地看着弗兰克的镜头,惊艳了镜头,也让照相机后面的弗拉克看呆了,手只能机械地按下拍摄键。
“素珍,你想要去看音乐剧吗?”
弗兰克把朴素珍送回酒店,手心冒汗地把自己买的音乐剧门票递给她。
“ok,我一直都想去看呢,这个门票很难买的。”
朴素珍惊喜地看着他手里的票,这一场她想看很久了。来英国去看音乐剧是她的行程计划之一,没想到票居然那么难买。
“我那天晚上过来接你,我们一起吃饭。”
弗兰克听见朴素珍答应自己的邀请,立刻欣喜若狂,和她说完后,没有等回答就跑掉了。朴素珍看着平时绅士沉稳的弗拉克像青春期孩子一样高兴地跑掉了,面若桃花地笑着,回房间去翻找自己带的衣服。幸好想着要去高级餐厅吃饭到了一件黑色的刺绣礼裙,不然都不知道明天要穿什么。她抱着裙子在房间心情好的小声哼着歌,躺在床上脑海里想着明天要化什么样的妆,穿哪一双鞋,头发要怎么弄。像回到第一次和喜欢的男生约会一样,有着自己的怀春少女心情。
弗兰克穿着整齐的西装,惊艳地伸出手臂给穿着那件长到膝盖,穿着双黑色的红底细跟高跟鞋,头发在脑后挽起,留下鬓角两边带着弯曲弧度光彩夺目的朴素珍挽着。时间还早,他绅士地给朴素珍拉凳子,在高级的西餐厅和她对坐着吃晚饭。两人点了两杯度数不高的开胃香槟,听着餐厅里优雅的钢琴声,小声交谈着。
“你今天真漂亮。”
“谢谢,你今天也很帅气。”
“喜欢吗?我以后也可以经常这样穿。”
朴素珍听到弗兰克有些暧昧的话,害羞地低下头。两人现在还是暧昧的关系,听到他说这种话,有些害羞。多情浪漫,风趣幽默的弗拉克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,而且因为年纪比朴素珍大八岁的原因,32岁的弗兰克对她温柔细心,身上成熟稳重的气质也虏获了她的芳心。朴素珍的自信开朗,温柔体贴,善良的性格也让弗拉克被她所吸引,两人现在只是缺一个告白的机会。
“刚刚的那个音乐剧演员的高音真厉害,我们做那么远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,咬字也很清晰呢。”
“我也是那么觉得,每一次听都会有不同的享受。”
两人在结束了音乐剧后还兴奋不减的交换着自己的感受,街边一个穿着西装的小提琴师拉起了《花之圆舞曲》,前面摆着个小提琴盒。弗拉克拉起朴素珍的手,站在她面前,
“你会跳华尔兹吗?”
“whatno。”
“我来教你。”
弗拉克对朴素珍眨了一下右眼,绅士的对她伸出手,朴素珍笑着把手放上去后就抱着她的腰,让她的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。他笑着让朴素珍跟着自己的步子移动,朴素珍紧张地低着头,担心自己踩到他。
“放松点,不用那么紧张。”
“我穿着高跟鞋。”
朴素珍故意提示他,被踩到很很疼。
“你尽情踩,只是明天要去医院而已。”
弗兰克宠溺一笑,朴素珍被他幽默的话语弄得哭笑不得。两人在街边穿着礼服不伦不类的跳着华尔兹,旋转转圈,开心得哈哈大笑。伦敦雨城的夜空下起了毛毛细雨,
“啊!”
“去躲雨啊。”
弗拉克把自己的外套撑在朴素珍的头上为她挡雨,两人快步的跑到一个屋檐下去躲雨。朴素珍拿起手帕伸着手,温柔地给弗兰克擦着他脸上的雨珠,嘴角翘起。弗拉克低下头,将她的下巴抬起,凑近她的嘴唇,用自己的富有磁性的声音,
“MayI?”
朴素珍闭上眼睛,带着同意的暗示。两人在屋檐下热吻,街上下着小雨,场景美得像电影一样。弗拉克抱着朴素珍在她耳边低声细语,
“Jet\aime(我爱你),Iloveyou。”
朴素珍也在他耳边说到,幸福地说道,
“撒浪嘿,Iloveyou。”
朴素珍和弗拉克在一起后去了很多地方,看了不同国家的美景,他也照了很多朴素珍的照片。她蹲在地上喂着广场的白鸽,鸽子围着她打转,美丽地像天使。她在普罗旺斯的薰衣草田里戴着草帽,满怀爱意地看着镜头后的弗拉克。她涂着红色的指甲油拉着他的手在一个充斥着绚丽色彩的巷子里,照片上是她穿着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吊带长裙的背影。她穿着一套白色的比基尼,在腰间梆了一条印着红色花纹的丝巾,漏出白皙的肌肤和身上的纹身,在海边对着镜头兴奋地招手。弗拉克的相机里从景色和朴素珍,朴素珍衬托着美景。现在变成了朴素珍和景色,背后的景色再美也无法让视线从她身上移开。这些照片都和弗拉克打算拿来举办摄影展的理念相违背,甜蜜的抱怨让朴素珍把照片都卖给她,让她拿来出自己的画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