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头公猪真大啊,得有250公斤了吧?”
土坡上,张兵用脚踢了踢早已经凉透的野猪,嘴里啧啧称奇。
姜明阳也凑过来看。
公猪体型确实大,鬃毛粗硬,獠牙露在外面,死了都还透着一副凶相。
“大有啥用,要不是怕这畜生发狂,还不如打另一头母猪。”张大勇叹息一声。
公猪虽然体格大,但是肉有股刺鼻的骚臭味,无论怎么焯水、加多少调料都很难去除。
而且野猪这玩意儿运动量大,体脂率非常低,这就导致它的肉质又硬又柴,不好吃。
母猪要稍微好点,处理一下还是挺受欢迎的。
不过这个年代的人都穷,野猪肉便宜,三四毛一公斤,还是有人愿意买的。
“这两头猪得四百多公斤了,咱咋弄回去?”张兵皱眉道。
这是个眼下面临的难题。
如果没有那条河拦路的话,还可以用树枝做个爬犁拖回去,但现在就是被河给挡住了。
三个人想把这么大的野猪抬过去,恐怕有点费劲,至少得四个人,一人抓一条腿才行。
而他们带的那把刀又太小了,没办法解肉。
张大勇想了想,沉吟道:“先把这两头野猪处理掉,埋起来。”
“明天我去找林场的人借把油锯,我们砍几棵树,在那几块石头旁边搭个桥,这样就能拖着过去了,以后也方便。”
姜明阳表示赞同,眼下也只能如此了。
“顺便再找李队长借下马车吧。”
马车可以留在林子外边,等出了林子用马车拉回去,能省不少力气。
张大勇点点头:“行,就这么办。”
三人开始忙活起来。
公猪本来就被打中脖颈,体内的血都流得差不多了。
张大勇蹲下身,拿着刀尖捅进那头母猪的脖颈,给它放血,然后开膛破肚。
野猪的内脏能吃的部位不多,只有心脏和肝脏味道不错,猪肚也能吃,就是处理很麻烦。
肠子啥的根本没法要,油脂少、骚气又重,洗起来还费劲。
所以只取了心肝肚,剩下的全扔掉。
整了半个来小时,两头猪总算处理完。
三人把收拾好的野猪拖到坡下的一个坑里,距离一百多米。
上面再埋一层厚厚的雪,最后把沿途的血迹清理掉,这才算收工。
“爹,咱把肉埋在这儿,不会被熊给翻出来吃了吧?”张兵擦拭着脸上的汗水,有些忧心忡忡。
“有这种可能。”
张大勇语气无奈,指了指刚才丢弃内脏的位置,“那儿给它们留了吃的,希望能把它们引开,不会找过来吧。”
熊、狼、狼獾鼻子都很灵,被它们发现今天就算白忙活了。
说完他端起枪,又对着地面连开两枪,枪声在寂静的山林里炸开。
浓烈的火药味飘散。
姜明阳大概明白他开枪的意图,一来是把附近的动物吓跑,二来就是火药味能掩盖附近的血腥味,虽然可能持续不了太长时间。
不过眼下能做的他们都已经做了,剩下的只能看老天爷赏不赏饭吃了。
“行了,咱们赶紧走吧,天色不早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