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一个男人的出现——白天羽。

‘神刀无敌’足以能在中原兵器谱顶端争锋,而在边城,绝大部分的马匪帮派也都臣服于白天羽的神刀之下。

黄沙漫漫,一众骆驼行队朝着边城走去。

赫然是王敢一行。

边城城门大开,一阵急促的马蹄声,

“来人可是无常手,王敢?!”

来人骑着高马,身形清瘦,一袭白衣,羽扇纶巾,这副打扮在这片边城沙漠里,倒是罕见。

“你是?”

王敢从骆驼上翻身,

“在下神刀堂,白天勇!”

“家兄,白天羽!”

白天勇翻身下来,十分礼貌的拱手。

“见过无常手,见过诸位!”

王敢打量了白天勇两眼,奇道,

“都说白天羽是个豪气冲天的汉子,却没想到他弟弟名为天勇,却是个羽扇纶巾的书生模样!”

白天勇哈哈一笑,

“我也好奇,大哥口中武功气魄能与他分庭抗礼的奇人长什么模样,原以为有三头六臂!”

“没想到也是和我一样,两条腿两个胳膊!”

王敢也不客气,

“和大名鼎鼎的神刀无敌分庭抗礼不敢当,”

“也就略胜一筹吧。”

白天勇闻言也不恼,只笑着拱手道,

“大哥和李探花已经恭候多时了,诸位还请跟我来!”

众人被带着,走入了这片充满神秘色彩的土地,

要说比长安肯定是没法比,但却也是个正儿八经的城市。

由于地处边关要到,关内关外的很多贸易都在城里完成,城里头客栈、酒楼、赌坊、青楼等销金窟,应有尽有。

但神刀堂并不在城内,

而在城外一座小山的半山腰,那是一片堡垒加上山庄连绵成的宏伟建筑,兼顾了防御和繁华,

能在这么一片沙漠,修葺成如此庞大的建筑群,可见神刀堂的威势。

走入内堂,王敢眼睛一亮,熟悉的身形引入眼帘。

“李兄,别来无恙啊!”

“还是和我一样帅气逼人!”

李寻欢还是那副忧郁男神的模样,只是和之前相比,身板挺直了不少,脸色也红润了许多,显然日子过得挺滋润。

更显眼的是,李寻欢并没有咳嗽,显然和林诗音在一起之后,肺病都好了。

在他身旁依偎着的,是一脸幸福,比之前丰腴许多的林诗音,还有龙小云和铁传甲。

“敢少爷!”

铁传甲也上前打招呼。

龙小云则是冷哼一声,偏过头去,他可是很记仇的,这家伙不仅将他扒光受尽屈辱,还间接害死了他亲爹!

“看来当初我真是一句成谶啊,没多久我应该就能喝上李探花的喜酒了吧。”

王敢上前拍了拍李寻欢肩膀,满脸笑意。

“到时候可别忘了我这个媒人。”

“王兄.好久不见。”

李寻欢的神情还是有些复杂,尽管按理来说,他如今卸下心防,和林诗音双宿双飞,多亏了王敢。

他应该谢谢王敢,但这两个字,却卡在喉咙里,怎么也说不出口。

好在王敢十分懂事,直接替李寻欢说了。

“都是兄弟,说谢谢就太客气了!”

王敢哈哈一笑,

“我不是龙啸云,你将兴云庄的产业分我一半就行,剩下一半就当我随的份子!”

“到时候我就骑你的宝马,花你的钱,睡你的.”

王敢神色一滞,发觉李寻欢已经悄然将飞刀握在了手中,连忙话锋一转。

“睡你的床!”

“总之我们仨将日子过好,比什么都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