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嫣然听到喊声,猛然回头,看着飞驰而来的货车,大脑一片空白。
季羽凡在喊她的同时已经一个箭步奔了过去,强壮的手臂一拉一拽,紧接着一个急速转身将她护在怀里,货车贴着他的背脊“嗖”得开了过去。
周围一片惊呼声,真是太险了!
叶嫣然惊魂未定的望着季羽凡。
“你怎么样?没受伤吧?”季羽凡的注意力全在叶嫣然的身上,直到有人提醒他受伤了,他才感觉到后背撕啦啦的痛。
货车的挂钩在与他擦身而过时,划伤了他的背脊,浅色的上衣上大片鲜红的血迹,触目惊心。
叶嫣然心如刀割的般痛得难受,眼眸里写满自责,“我送你去医院。”
季羽凡握着她的手,眼睛藏着万千星辰,勾勾唇,“你没事儿,太好了。”
想想他就后怕,如果不是他约了常欢谈事情,如果不是他从落地窗望出去,看到她失魂落魄的闲逛,如果不是他有些不放心,跟了过来,那么可能……
他真的不敢想。
一辆车停在他们面前,车门打开一个妖孽般邪气的男人走了下来,“怎么样,死不了吧?”
季羽凡瞪了男人一眼,目光温柔的转向叶嫣然介绍道:“我师哥常欢,刚从美国回来,不太会说人话。别见怪”
叶嫣然未及细想,机械的颔首打了个招呼。
常欢将车钥匙向叶嫣然一抛,理直气壮道:“开车,我不认路。”反正都说自己不会说人话了,干脆就拽到底。
伸手架过季羽凡打开副驾驶的门扶他进去,回手甩上车门,自己理所当然的坐进后座。
叶嫣然紧忙上车,帮季羽凡系好安全带,发动引擎,一脚油门,汽车急速汇入车流之中,她动作娴熟的打轮换档,左闪右避,在拥挤的街道上平稳的急驰着。
季羽凡从来不知道叶嫣然开车的样子是这样帅,侧目呆呆地望着她出神。
他这样子在常欢眼里,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“花痴”。
不过,这个叶嫣然倒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,本以为不是奢容的牡丹,也是明艳的芍药,谁成想只是朵普普通通的雏菊。
常欢对叶嫣然的第一印象,也可以用两个字形容,那就是“普通”,另外还有点儿傻了傻气,连个马路都不会过,怎么配得上季羽凡这样的人物?常欢打定主意回去后要好好讽刺一下季羽凡的眼光。
可此刻见识了她漂亮的车技后眼中又渐渐透出欣赏,这个时候还能把车开得如此平稳至少心理素质过关。看来季少的女人还是有些内秀的。
医院里,叶嫣然听到医生说只是皮外伤,并无大碍,才稍稍松了口气,再听到要缝十几针,眉头又紧紧地蹙了起来,追着医生问会不会留疤。
在听到医生说留疤在所难免后,整张脸都皱了起来,苦恼得好象毁了一件完美的艺术品。
季羽凡的脸上从始至终都扬着笑,握着她的手安慰道:“你不觉得有疤的男人透着一股沧桑感,很酷吗?我以后就是这样一个有经历的酷帅男人了。”
“很痛吧?”叶嫣然不知道要说什么,心里难过得要死。
“一点点,你回去给我吹吹就不痛了。”
“……”
常欢用看白痴的眼神望了季羽凡一眼,叼着烟从治疗室出来,他是实在看不下去啦,之前被季羽凡天天缠着问爱情攻略就已经够糟心了,现在还要亲眼目睹他到底有多低B。常欢严重考虑是不是该终止与季羽凡的合作。
叶嫣然拿着交费单出来,“常先生,上次我弟弟的事儿麻烦你了。”稍稍冷静下来,她就想到所谓美国的师哥应该就是帮她把一笑从赌场带回来的人。
常欢垂眸仔细打量着这个让季羽凡要生要死的女人,清秀沉静,虽不是让人一眼难忘的明艳动人但眼睛特别清亮,如山涧的清泉、空谷的幽兰,给人一种遗世独立的清丽感。
“常先生进去吧!我去交费。”叶嫣然看了看常欢嘴上的香烟,没说什么,微微点头离开。
常欢扭身回到治疗室,斜靠在墙上,闲闲地道:“我看她应该挺紧张你的,怎么就分手了?”
季羽凡睨了他一眼,就因为这样他才怄啊。
常欢闲闲在坐下,双腿交叠,说不出的慵懒优雅,“不过你这招英雄救美后,你们的关系应该能破冰。你小子比我狠!”
季羽凡抬起眼眸,目光犀利地道:“什么意思?”
常欢审视着季羽凡,淡淡地道:“刚刚那一出不是你特意安排,为博美人欢心的苦肉计吗?”
季羽凡没好气地道:“我才没这么无聊。”
“我看着挺象你的作派。”年纪轻轻,处事狠决,不然怎么可能短短两年就在美国华尔街闯出名堂。
季羽凡白了他一眼,垂目思忖道:“你怀疑这不是意外?”仔细想想,那辆货车从头到尾都没有刹车或减速的意露天,它就是冲着叶嫣然去的。
常欢微微有些吃惊,眯着眼疑惑地道:“真不是你安排的?”
“我不会拿她的安危开玩笑。”
“靠!”常欢丢掉嘴里的烟,他当时一心以为这是季羽凡安排的局,根本没太注意那辆车的车牌号。
季羽凡仔细回忆着当时的情形,画面一祯祯在脑海里闪过,“车牌是JK****,你尽快找人查一下。”
常欢点了点头,“我现在就去,你们自己小心点儿。”
“等等,你先帮我把衣服穿上。”季羽凡今天穿了件套头的高领T恤,如果想自己穿上必定会将刚刚缝合的伤口再次扯开。
常欢勾过季羽凡的衣服,看看上面的血迹道:“你确定要这样穿回去?”
“那我也不能这么裸着回去吧?”
这时,叶嫣然从外面进来,手里拎着两个袋子,“药取好了,我刚去买了件衬衣,穿上咱们就可以回去了。以后,我每天送你过来换药。”
说着她打开包装,很自然的帮季羽凡将衬衣穿在身上。
常欢懒懒的站直身,“得,我先走,车你们先用,我晚上去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