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女友有次切水果,不小心切到自己的手时,就委屈的喊:“槿哥,我疼。”

听人说,作家笔下角色,多多少少会有些作家本人的性格特点。这个由前女友一手创造的角色,看来也是。这语气,不说一模一样,也是八九不离十了。

那时候,两人还没分开。前女友在构思好戚施这个人之前,首先想到的是迟槿这个配角。一个与他同名同姓,连样貌外形都参考他写出的人物。

当时,前女友摇头晃脑,道:“槿哥,你这张脸啊,要么是颠倒众生的完美主角,要么就是人人喊打的恶毒男配。”

迟槿虽然习惯了作为腐女的女友的各种言论,但听到‘颠倒众生’时,还是忍不住抚额:“我说,这位漂亮的小姐姐,我是男的啊!”

那之后没多久,到两人分开的时候,《进击的蟾蜍》才开了个头。记得当时前女友说,要把以他为原型的‘迟槿’写成一个清高孤傲的男神。可惜才分手没多久,他从网上看后续时,清高孤傲的男神迟槿没了,反倒真应了她从前的话,成了人人喊打的恶毒男配。

哦,前女友习惯用白莲花来形容此类人物。

“师父……”

戚施又叫了一声,伸手在空中乱抓。

迟槿叹口气,握住了他在空中乱舞的手,道:“我在。”

戚施笑了。

头一回,迟槿没从他脸上变幻条纹里察觉出旁的情绪,那张脸只是普通的丑陋。

“怪了。”迟槿道,“你脸上那些,是选择性识别么?只有你不喜欢的才会对你的脸有反应?”

难怪第一次见面时,玉安歌什么反应都没有,倒显得吃惊后退的他大惊小怪了。

迟槿翻了个白眼,“我说,你是有多恨我?”

戚施只是握紧了他的手。

第四天凌晨,戚施的痛症总算下去,即使尚在昏迷中,也能看出他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。

这个时候,迟槿的手被他捏的都没了感觉了。他掰开戚施的手仔细给他把脉,确定他体内核心完全消失后,方才松口气,心说:“总算结束了。”

不过他也清楚,现在才刚刚开始,还有很多事等着他做。

比方说,调理戚施体内经脉;比方说,叫迟问笙察觉出戚施的重要性;比方说,戚施体内的、有缺陷的丹田……

前两个还好,关于第三个,迟槿实在是头疼。

总不能叫他再把体内的丹田掏出来还给戚施,风险太大。

那就只能治了。

解铃还需系铃人,既然当年是他母亲是中了魔修的道才害他无法筑婴,那就找出那个魔修。

虽然这个魔修修为高深,迟槿暂时对他没办法,但他儿子却总爱出来蹦跶,是小说里将戚施当替身的大佬之一。书中,郑鸢就是将戚施交给了他。

这个人便是合欢殿殿主之子,染墨。

传言染墨殿下行踪飘忽不定,日常不在服务区。而他喜欢上原主的契机,恰在三月后三年一度的仙门大比。

书中描述,彼时各路仙门子弟同台竞技,混进内场的染墨,头一眼就看上了高台之上仙风道骨的迟槿仙人,并于心中发誓,定要将此人收入后宫共度鱼水之欢。

迟槿心说:“去你的鱼水之欢,不把你整个打趴下算我输!”

他这边磨刀霍霍,没注意到戚施已经醒了过来,望着迟槿道:“师兄,我什么时候可以离开。”

迟槿收回思绪,低头看他一眼,淡淡道:“等你足够强大的时候。”转眼望向窗外,“你且住在这里,明日卯时我会再来。”

说罢身子一闪,人便不见了。

戚施怔怔看了看他原先坐着的位子,伸手摸了上去。

很凉。

显然,这是寒床,一个人再怎么样,也不可能把他的温度留在上面。

于是戚施收回手。

就在刚才,他手上还残余着迟槿掌心的温度,现在全没了。

良久,他自嘲一笑,“扒着不放,是挺没意思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