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番外 陆琛(1)

番外6琛

我是6家的嫡系,也是高等魔族中的贵族,我的母亲给我取名为琛。(w-w-xs.c-o-m)“琛”,玉也,宝也,意为珍宝,又有未经雕琢的意思。

很小的时候,我就喜欢读书,所以我很清楚母亲的良苦用心。她一直都喜欢我成为6家的家主,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军人。对此,我不置可否,其实,我一直都是个随遇而安的人。如果可以,我希望我的一生都做我喜欢做的的事情。

但是,这并不代表我是一个野性难驯的人。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,哪怕是要我改变自己,那又有什么关系

过去我一直活在这个社会的上层,并能很好的适应它,这和我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。为了生存,为了活得更好,我也可以去算计别人,并且能做到没什么罪恶感。当然,我也不是主动去找麻烦。

一切的一切,顺其自然就好。

很小的时候,我有两个朋友,他们是一对双胞胎,哥哥叫叶臻,弟弟叫叶枢。“臻”,意为达到,从名字上来说,哥哥应该是个很凌厉的人。但是,事实并非如此。

叶臻虽然沉默寡言,却是一个很温和的人。反而是叶枢,一直调皮捣蛋,今天砸了东家的屋子,明天烧了西家的厨房,闯了祸就一直让人帮他擦屁股。

所以,虽然这对兄弟长得一模一样,我却更喜欢叶臻。

叶枢生性活泼开朗,他有很多的朋友,经常带着人出去玩。叶臻就不一样,他的朋友很少,得到的关注也非常有限。

我试探着接近他。

还记得那是个冬日的午后,院子里银霜满地,一片清寒。枝桠一片雪色银边,靠内侧却是黑漆漆的树干。叶臻坐在藤萝花架下,坐姿端正,优雅地驾着双脚,手里拿着一本厚底镶着银边的书。

他穿着白色的衬衫,黑色的长裤,一张干净洁白的脸,鼻梁上驾着一副眼镜,斯文秀气,和我很像。

那一瞬间,我就对他很有好感。

“看什么”我走过去,很自然地坐到他的身边,探着脑袋去张望。

叶臻没有理我,还是看着继续他自己的书。不管我说什么,他都没有理睬我。我生性平和,这样也不生气。他倒是嫌我烦了,拿了书就进了房里。

我就一个人在花架上荡悠,感受着他坐过的架子,呼吸着他呼吸过的空气。风里飘来草木的清香,沁人心脾。

我很喜欢叶臻,从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,就很喜欢他。可是,他的防备心很强,不怎么愿意和我说话,他只和他弟弟叶枢说几句。我也想过接近叶枢,可是那小子贼地很,不管我怎么讨好都油盐不进。

生平第一次,我有了吃瘪的感觉。不过,我没有放弃。

叶臻并不是冷漠,他只是寂寞。他和叶枢不一样,缺少关爱,所以,我决定从他的心房来突破。

他喜欢吃糖炒栗子,我就学着去做。还有一些简单的菜色,我也顺便学着。这些东西一点也不难,至少对我来说,只是小菜一碟而已。终于有一天,他开口问我,“这东西是怎么做的”

我还记得他略有些茫然的眼神,清澈的眼睛,心里的笑意就怎么也忍不住。

有时候,他挺呆的。

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们都是这样的关系。就算是很多年以后,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把我当做好朋友。他从不轻易表露自己的想法,哪怕我喜欢猜,也不容易猜。后来,他选择了成为纯种的魔族,和叶枢的关系也不如以前。

我很乐见。

叶枢看着和他要好,却并不会为他着想。所以,我不是很喜欢他。在我心里,叶枢就是一个从来没有长大的孩子。

后来,我遇到了一个叫江舒立的女人。叶枢很喜欢她,所以,我也不经意地关注她。最开始,是出于一点好奇和对宝藏的执着。她的智商并不怎么高,只是三言两语,我就可以让她和她弟弟闹别扭,让她伤心难过。

那个时候,我只是觉得好玩,想看看她的反应而已。但是,五年以后,我分明觉得有点不同了。她比以前聪明了很多,实力也上升了很多。但是,想超过我还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。

她自以为占了便宜,却被我吃的死死的。

我是一个生性豁达的人,并不在意她还有别的男人。但是,对于那些我看不顺眼的人,我一点也不希望以后看见他们,更不要说同住一个屋檐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