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回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

“照你说该怎么办?总不能让逃犯逍遥法外吧?你应该知道主犯藏匿的地点吧?”贾雨村问。

差役笑道:“不瞒老爷说,我不仅知道凶手藏匿的地点,而且还知道死鬼买主是什么人,甚至连被拐卖的丫头是谁我也知道。老爷细细的听我说来:被打死的是当地一个小乡绅的儿子,名叫冯渊,从小父母双亡,也没有兄弟姐妹,只守着父母留给自己的家产过日子,过的很不富裕。此人有特别的性取向,讨厌女子,喜欢男宠。谁知,那天遇见人贩子卖丫头,他却对那丫头一见钟情,想买回家做妾,并发誓从此不近男色。算好三日后是好日子,准备迎娶。但是,人贩子在收了冯家钱后又把丫头卖给了薛家,想卷了银子跑路,没想到事情败露了,被两家打了个臭死。两家都说只要丫头不退银两,那薛公子岂是让人的人,命令手下人把冯公子打了个稀巴烂,抬回家三天后就死了。这薛公子本来打算买了这丫头进京的,打死了人,薛公子也不慌张,抢了丫头,带着他的家眷按原计划进京城了,只留下一些奴仆料理此事。老爷猜猜被拐卖的丫头是谁?”

“我怎么能猜得出。”

“说来还是老爷的大恩人呢!就是葫芦庙旁住着的甄老爷家的小姐英莲。”

“原来是她。英莲被拐卖时只有五岁,为什么到现在才卖?”

“这些人贩子专拐五六岁的孩子,养在一个偏僻的地方,等长到十二三岁时,根据长相选择买家,长相俊俏的当然卖得钱多。这英莲虽然相貌变了,但是我认得她眉心中的胭脂痣。正巧这人贩子又租了我家的房子,那天趁人贩子出去,我问过英莲,她是被打怕了的,怎么也不敢说,我哄了又哄,最后英莲哭着说:‘我已经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了’。”

雨村听完叹了口气:“这英莲也是个苦命的娃,这几年受尽了人贩子的折磨。总算有个冯公子看上她,虽不及薛家有钱,但应该比薛公子专情吧。谁知又闹出这等事来,唉,真是一对薄命的儿女呀。暂且不说她,你说说,今天这案子应该怎么判?”

“想当年老爷可不是优柔寡断的人呀,怎么今天没了主意?”

“好汉不提当年勇,你就别废话了,快点说吧!”

差役笑了:“我听人说,老爷能有今天是借了贾府之力。这薛家公子薛蟠是贾家的亲戚。老爷何不顺水推舟送个人情,以后见了贾府的老爷们也好有个交代。”

“你说的虽有道理,但此事人命关天,我如果依你所说,办个冤假错案,上对不起皇上,下对不住自己的良心呢!”

差役冷笑道:“道理谁都懂,但如今这世道,识时务者为俊杰。老爷还是三思吧!”

贾雨村低头想了半天,还是没有好办法,只好再问差役:“你说吧,怎么办?”

“小人想出了一条绝佳的妙计。明天老爷开庭只管虚张声势,凶手肯定是抓不来的,就抓几个薛家的奴仆来拷问,然后……”此处略去几百字,无非是想利用封建迷信活动迷惑众人,把这件案子办成完美的冤假错案。贾雨村思前想后,认为这馊主意不靠谱,一直商量到深夜,俩人才散。

第二天开庭,贾雨村传所有的证人到庭详加审问,冯家也没什么人了,既然人都死了,无非是想多要些银两。贾雨村徇情枉法,胡乱判断了此案。冯家拿了钱,也就不追究了。

结案后,贾雨村急忙写了两封书信,一封给贾政,一封给王子腾。说了好多拍马屁的话,然后说,薛蟠之案已结,请两位放心。

写完书信,就该处理‘贫贱之交’了,这差役知道的那么多,贾雨村岂能放在身边,于是,找了个差错,打发差役守边疆去了。

买了丫头打死冯渊的薛公子,名薛蟠,表字文起,金陵人。薛家也算书香门第了,薛蟠从五岁起开始读书,但是学来学去,除了能认识几个字外,别的就跟没学一样,上课开小差,下课不做作业。整天遛鸟斗鸡,不务正业。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他,他幼年丧父,是母亲的溺爱害了他。

薛蟠的母亲也是个厉害人物,是京营节度使(京城军区司令)王子腾的亲妹妹,跟荣国府贾政的老婆王夫人一母同胞。薛蟠还有一个小她两岁的妹妹,乳名宝钗,生的肌骨莹润,举止娴雅,当年他们的父亲在世时,很喜欢这个女儿。薛宝钗的学识胜过兄长十倍,而且,还识大体,知道为母亲分忧解难,是个称职的贴身小棉袄。

薛蟠家是皇商,是专门给宫廷采办物资的人家。其实薛蟠根本不懂经商之道,只不过仰仗着祖父的旧情分,在户部挂着虚名领钱粮,剩下的事全部交给手下人操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