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是用鱿鱼做的?”
小媳妇很惊奇,这鱿鱼丝是粉红色的,带着一点点浅紫色。
要不是上面写着鱿鱼丝,她还真看不出来是鱿鱼做的,分明没有一点鱿鱼的腥味。
想到萝卜丝做的无花果零食......便有些怀疑这鱿鱼丝是个噱头。
“对!”
“县城那边,有的村子会带海鲜过去卖,所以我也经常能买到。”
林凌笑眯眯地说道。
这也是住在县城的一个好处。
很多人会把好东西带到县城去卖,这样价格会高一些。
所以只要你手里有钱,很多东西都能买到手。
就像青山村一年见不到几次的海鲜,林凌只要愿意,天天吃都行。
“那我可得好好尝尝!”
小媳妇乐了,鱿鱼这玩意她以前在别人家见过,闻着一股子腥气味,但还真没吃过。
这回可是托了林凌的福。
吃过之后,几人都是赞不绝口。
“甜甜的,很好吃,还有点韧性!”
小媳妇很是惊讶。
心底对林凌的厨艺很是佩服。
难怪林凌能够在县城挣到钱,连开几家店。
连腥气的鱿鱼都能做得这么美味,她不挣钱谁挣钱!
“是不错,不过我更喜欢这个小黄鱼,辣辣的很好吃!”小伙子的口味不一样,吃着小黄鱼,辣得不停呵气,却一直停不下来。
“我喜欢虾虾!”
芹芳婶子带来的小孩鼓起勇气开口,举起大个的烤虾干。
“甜甜的,好香!”
......
林凌看着有些想笑,美味果然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。
之前这小孩可是腼腆得很,一直低着头,连看人都不大敢,可是现在为了给自己喜欢的食物争一口气,都敢开口说话了。
还一连说了两句话。
“喜欢就好,你们尽管吃,我们等会吃完饭就要回去了,你们不吃就浪费掉了。”
林凌笑眯眯地说完,拉开抽屉又拿了三包出来。
“等会都带一包走!”
“这不好吧......”
小媳妇欲迎还拒,很是不好意思,但眼睛却很老实地盯着那包鱿鱼丝。
小孩也不敢说话了,低着头假装自己什么也没听见。
小伙子想了想,没能抵挡得住这个诱惑。
这个小黄鱼实在太好吃了。
很对他的口味。
香香辣辣的,十分美味。
他掏了掏口袋,拿出两张一元的钞票。
“林凌嫂子,这个就当是我花钱买的吧。”
“今儿在你们家蹭吃蹭喝已经很不好意思了,哪里好意思白拿哟,您要是不收的话,我可不敢拿。”
楚义看向林凌,见她没意见,便做主收下了。
“行吧,给你当零花钱!”
林凌打趣了一句。
气氛顿时变得很轻松。
小媳妇也笑了下,一样拿着两张一元钱交给楚义。
只有小孩,低着头左右不敢看。
林凌也没多想。
一个小孩子,能做什么主。
等会直接塞给芹芳婶子就行了。
芹芳婶子帮了不少忙,不光是帮着打扫,还和林春花一起到厨房做菜去了。
这些活计,给两块钱绝对不多。
当然,这是按照林凌的价值观。
要是让村里那些妇女们听见,干这么点家务活就要给钱,非得炸毛不可。
妇女们常年做着免费的家务劳动,是很难想象做这样一些轻省活儿也能收钱的,如果跟她们要钱,无异于拿刀子割她们的肉呢。
......
因为有芹芳婶子帮忙,所以晚饭还是做得很快的。
菜色比较农家,普通的猪肉炖菜,番茄鸡蛋汤,清炒绿豆芽,土豆烧鸡。
用的是前几天从黄大娘那边换来的鸡,当时让楚秀华兄妹俩先带回家了。
等林凌回到家的时候,晚饭的点早过了,所以就给养起来。
结果这几天忘了,就耽搁到现在。
今儿带着鸡回村,本意是想把母鸡养在村里的。
谁料到其中一只母鸡宁死不屈,一路平安无事到家,放下来的时候母鸡挣扎了下,摔伤了......眼看鸡命不保,索性杀了吃肉。
“不愧是吃着瓜果长大的母鸡,有那股鸡味,香得很。”
林春花夸的很是接地气。
鸡自然是有鸡味的。
可是城里吃饲料长大的鸡,却是少了那么点味道。
因而才有了林春花这番评价。